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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安斌:跨文化传播困局的破解之道******

  以网为媒“催化”人类文明共享共荣

  在世界进入21世纪第三个十年之际,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映射在网络信息传播领域,表现为三个相互交叠的发展趋势:首先,尽管“西强东弱”的国际传播格局仍未改变,但以中国、俄罗斯、印度等国家为代表的媒体力量在“西方缺位”的背景下日渐强大;其次,在“逆全球化”和“民粹主义思潮”的裹挟之下,不同社群和族群之间根深蒂固的矛盾和冲突不断激化,导致部分西方国家陷入“抗疫”与“抗议”的双重困境,一些西方政治人物向中国“甩锅”“追责”,国际舆论环境更为错综复杂;再次,尽管媒介泛社交化已经成为网络传播领域的新常态,但在社交媒体上,一些人为了自身利益,无视客观事实,盲目迎合受众的情绪与心理,进一步加剧了舆论极化的态势。

  我们需要结合当今时代出现的各种新挑战来理解全球网络传播的发展趋势,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运用于变革当中,从而在“大变局”和“大疫情”的纵横交织中寻找符合国际传播规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

  互联网与社交媒体的困局

  21世纪蓬勃兴起的前沿科技将人类传播带入智能媒体时代。借助手机等随身媒体,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真正做到了“无时不有”“无远弗届”,媒介文化研究的奠基人麦克卢汉在半个世纪前畅想的“地球村”已然成为触手可及的现实。

  然而,当前在全球肆虐的新冠肺炎疫情以及与之相伴相生的“信息疫情”加剧了人类冲突风险。互联网和社交平台在新闻传播领域“第一落点”的定位日趋凸显,各类碎片化的虚假信息、流言蜚语、轶事绯闻呈现病毒式传播趋势。相较于主流媒体,一些网民开始依赖一个个“部落化小圈子”获得资讯、分享观点。然而,由于“圈内人”拥有相似的价值观,致使他们每天得到的讯息经由立场的过滤,与之观点相左的理念逐渐消弭于无形。更有甚者,社交媒体所具有的“回声室”“过滤气泡”等负面效应加剧共识的撕裂,形成各式各样“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的“偏见闭环”,阻断不同社群和族群之间的有效沟通。

  各类智能媒体平台所依赖的算法推荐在为用户提供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操控了其接受信息的性质、类型和范围等。研究显示,脸书、推特等社交平台的消息推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用户的社交网络。这不仅基于其所拥有的朋友数量,更重要的是朋友之间交流的频率和类型。社交平台通过关注用户的朋友圈、兴趣爱好以及推送机制强化其社区归属感。传统主流媒体不仅思考“受众对什么感兴趣”,还会考虑“受众应该要知道什么”以及“什么样的新闻符合公共利益”。社交平台的把关机制则首要考虑的是“对用户来说什么是有趣的”。因此,算法的出现不仅仅是信息传播主体的转变,更是把关标准的转变。基于个体价值的“过滤气泡”机制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偏见闭环”。失去有效的跨文化对话和沟通,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跨文化传播困局的破解之道

  早在2015年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主席就提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2021年11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致第四届世界媒体峰会的贺信中为各国媒体共同探索这条可持续发展之路指明了方向,指出“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相互交织、彼此影响,国际格局演变深刻复杂。如何正确回答时代课题,广泛凝聚世界共识,媒体肩负着重要社会责任”,应当“努力做民心相通的传播者、人文交流的促进者,为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应有贡献”。

  考虑到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巨大影响力,我们可以采用以网为媒的思路,分析梳理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在国际传播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所扮演的“桥梁”及“催化剂”角色,催生建立世界各国广泛参与的文明交流互鉴机制,在“一起向未来”的美好愿景下维系人类文明的多元共生和永续和平。

  如何摆脱当前跨文化传播的困局,实现从“各美其美”“美人之美”到“美美与共”的“天下大同”?除了促使智能媒体在技术和机制上进行自我完善和修正之外,还要靠提升人类自身的跨文化传播素养和以重点新闻网站与大型社交平台为代表的新型主流媒体的国际传播能力。

  首先,无论是新闻内容生产者、新闻网站和社交平台的运营者还是受众、用户,都应当像对待自身文化那样尊重其他文化价值观,不应使用语言或符码来有意贬低“他者”,从而打破“偏见闭环”对个体和社群的桎梏。

  其次,信息传播者和内容生产者应当客观、真实地认识和再现外部世界。诚然,不同文化对“真实”的界定并不相同。所谓“真实”也是一种社会与文化建构。即便如此,在跨文化传播中,信息和内容生产主体也不能蓄意歪曲真相,误导和欺骗受众。

  最后,聚焦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下的人际沟通与组织交流,关注各种不同文化的“交集”和“共情”,最大限度地做好跨文化传播,消弭彼此之间的差异和分歧。

  上述智能媒体时代跨文化传播的建议旨在实现不同国家和地区、社群与族群之间的和平共处与交流互鉴。孔子在两千多年前提出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等观点都精辟地阐明了跨文化传播的要旨所在。正是在这种“和而不同”的思想影响之下,中华文明海纳百川、包罗万象。从这个意义来说,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代表的中国方案,为破解智能媒体时代的“偏见闭环”所造成的跨文化传播困局贡献了中国智慧,为全球传播和人类社会的进步探索出一条更加普惠公平、多元包容的发展道路,推动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共享共荣。

  作者:史安斌系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

  来源:《中国网信》2022年第3期

刑满释放人员成“励志网红” 到底励了谁的志?******

  挤入流量新赛道 刑满释放人员成“励志网红” 到底励了谁的志?

  主播王某(化名)把自己的《释放证明书》贴在朋友圈封面上,上面写着他的户籍所在地、犯罪事由和服刑时间。不知从何时起,打开抖音、快手搜索“刑满释放”,便会看到许多自述刑满释放的博主,用短视频或者直播进行分享和创作。

  一个新流量赛道悄然出现,运营个人账号的刑满释放人员们共同踩出一条“浪子回头励志网红”的新赛道。

  然而,这样的“励志网红”也问题不断。近日,小红书平台账号“天郎哥哥”晒出自己的《释放证明书》并写道“我不会接受别人对我的施舍……重获新生……希望大家关注我”,得到很多网友支持。但很快,有网友发现并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该账号也很快搜索不到。

  刑满释放人员当主播

  有何乱象

  有人过往罪行被曝光账号被关闭

  上述小红书“天郎哥哥”被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后,网友纷纷表表示其“不配重新开始”并获得支持和关注,认为“这样的人如果可以做励志网红,真是荒诞至极、令人愤怒”。

  与此同时,在微博拥有账号的“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的主播,自述悲惨寻亲经历,称命运坎坷曾误入歧途,进入“社会大学”(即监狱),收获不少同情。在抖音上吸引了12余万粉丝后,“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开始直播带货,用偏贵的定价向女性粉丝卖卫生巾,却被发现、曝光其所犯罪行是强奸罪——他曾持刀强奸不到15岁的女性受害人。消息曝光后,群情激愤,众怒难消,网友纷纷表示“愤怒至极”“不可容忍”。

  截至发稿时,记者在两个平台上均已搜索不到上述账号。但如果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搜索“刑满释放”,会有大量刑满释放人员经营账号跃入眼帘。

  有人称没有收入要“养家糊口”

  主播成某(化名)的直播往往开始得早,将近凌晨2点才会结束。成某告诉记者,这是一份有付出就有回报的工作,而他现在能找到的其他工作“收入和回报都不成正比”。

  事实上,自从有粉丝在直播间告诉王某,某抖音账号主播的刑满释放人员身份是假的,浪子回头是其假人设之后,王某就把自己的《释放证明书》贴了出来。

  主播王某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他告诉记者,他做视频账号,因为不吐不快。“一是为了发泄自己心里的压抑,二是希望别人看到我的事情之后能够遵纪守法,这是我的初衷,监狱里面的生活真是太难了。“

  被问及在账号中直播带货是否抱有赚钱的目的,王某是这样回答的:“我现在没有收入,粉丝告诉我可以挂小黄车,别人可以买东西,我肯定不排斥赚钱的机会,就挂了。但也没有为此去讲解商品,我连那些商品都没有。”

  成某告诉记者,经营账号全为“养家糊口”,其直播打赏和带货收入有限且不稳定,但“好的时候要比我们这个县城的平均收入高”。

  出狱后缺乏一技之长,工作难找

  王某告诉记者,出狱后,像开网约车、送快递、送外卖这样的好工作,他都找不到。

  同为“刑满释放”主播的成某则对记者表示,刑满释放人员大多学历较低且缺少一技之长,在网约车司机等职业将其拒之门外时,最理想的去处是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小企业。

  “刑满释放”主播王某和成某都表示自己没有签约公司。成某告诉记者,他曾经短暂加入过“工会”——一个帮忙进行策划和推流的组织,需要分成30%左右。“但是我这个类型太冷门了,很多内容他们都不知道,帮不上忙,没多久我就退了。”

  成某表示,经历了近10年的服刑,他并非利用刑满释放这一身份,而是因为这是他唯一的创作源泉、了解的内容。在作为刑满释放人员分享之外,成某也曾尝试运营过亲情有关的内容,但反馈平平。2023年1月12日,成某在自己的账号上发布新视频,表示尽管运营视频账号带来了一定的收入,成某还是希望年后去找一份别的工作,如果工作不顺,接下来就要专心做账号。

  是谁在关注他们?

  记者观看直播、参与粉丝群聊发现,在刑满释放博主的直播间,有大量服刑人员家属问问题、和主播互动并打赏,他们有许多无法从其他渠道解决的困惑,比如该给服刑人员打多少钱,送什么样的衣服是他们需要的。

  主播成某在赌场做“小弟”而后因经济犯罪入狱9年有余。一个关注者问成某:“(在服刑的亲友)总说让我不要去,麻烦,我该不该去?”成某回答说:“能去就去,那么说是怕你折腾、怕你花钱、怕你费事,心里肯定是希望你去看他的。”

  争论

  抛开公平与否,只说社会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的罪犯、走上极端,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的人有一定的包容性。

  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用“刑满释放”做流量去带货,价值观是不对的。

  刑满释放人员可当“励志网红”吗?

  刑满释放人员可当“励志网红”吗?对此,不同专家说法并不统一。

  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陈嘉伟律师对此表示,抛开公平与否,只说社会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的罪犯、走上极端,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的人有一定的包容性。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告诉记者,主播是一个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其代表的不仅是一个职业,往往更是需要粉丝和打造人设来进行对外表演的特殊职业。

  2022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到,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乱象、青少年沉迷游戏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亟需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格规范。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对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朱巍表示,“现在对一些公众人物,比如说明星偷逃税、存在私德问题都要予以禁封,那么对网红来讲怎么能出现这种情况?还是要把底线给划好。”

  2020年7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11个新职业,其中互联网营销师下面的“直播销售员”工种成为本次颁布的国家新职业,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引发关注。

  “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用‘刑满释放’做流量去带货,价值观是不对的。”朱巍这样说。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则表示,仅仅因为相关人员以“刑满释放”的标签博眼球而施予红包、打赏等,“公序良俗”原则可能成为认定此种情况下的打赏、发红包等赠予行为无效的理由,但需要具体、成熟的司法实践予以明确,目前还没有见到相关的判例。

  而陈嘉伟律师提出,在上述引起网友愤怒的两个案例中,刑满释放人员均是强迫卖淫、强奸等不被社会包容的犯罪事由,有具体的受害者和真切的伤害。

  陈嘉伟律师表示,如果刑满释放的强奸犯在直播中暴露被害人的相关个人信息,或者其他损害到被害人名誉的言论、行为,博取流量,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是有公司策划运营,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在自媒体、直播中还有其他严重侮辱被害人、贬低被害人人格的行为,被害人可以“侮辱罪”提起刑事诉讼。

  “针对强奸罪,刑罚是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但是如果再犯侮辱罪,侮辱罪的刑罚是可以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那么刑满释放后在附加刑期限内,犯罪人是没有言论自由的。”

  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

  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专家:直播从业者需重视价值观导向

  朱巍对记者表示,“但现在有几十个职业确实是不允许有犯罪记录的人从事,这也是法律的规定。直播相关从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重视价值观导向。在导向问题上,如果把刑满释放作为一个流量口吸引大家,这肯定有问题。”

  记者检索发现,公务员、法官、检察官、法院书记员、人民银行行员、新闻记者、校车驾驶员等职业,针对所有犯罪终身不得从事。而直销员、导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等职业,则是针对特定犯罪(刑罚)终生不能从事。

  一位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辰元 张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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